村庄保护工程管理条例如何制定与实施以保障乡村文化传承与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农村地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压力与挑战。许多传统村落因过度开发、基础设施落后或管理缺位而面临风貌破坏、文化流失甚至消失的风险。为有效保护乡村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村庄保护工程管理条例》显得尤为重要。
一、背景与必要性:为什么需要专门的村庄保护条例?
当前我国已有《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体系,但这些法律多聚焦于城市区域或特定历史文化街区,对广大普通村庄的系统性保护缺乏针对性规定。据统计,截至2025年,全国仍有超过18万个行政村具有不同程度的历史文化价值,其中约3.2万个被列为传统村落名录。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村庄存在以下问题:
- 缺乏统一规划,建设行为随意性强;
- 资金投入不足,修缮维护滞后;
- 村民参与度低,保护意识薄弱;
- 执法监管机制不健全,违法建设屡禁不止。
因此,《村庄保护工程管理条例》应运而生,旨在填补现有法律法规在乡村层面的空白,构建从制度设计到执行落地的闭环管理体系。
二、核心内容:村庄保护工程管理条例的关键要素
1. 明确适用范围与对象
条例应明确界定“村庄保护工程”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历史价值的传统村落;
(2)体现地域特色的乡土建筑群落;
(3)承载集体记忆的公共空间(如祠堂、古井、戏台);
(4)具备生态功能的传统农耕景观(梯田、水系、林地)。
2. 建立分级分类保护机制
根据村庄的文化价值、保存状况和开发潜力,实行三级保护标准:
- 一级保护村: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或国家重点保护对象,严禁任何形式的新建项目,仅允许原貌修复与环境整治。
- 二级保护村:省级及以上认定的传统村落,限制开发强度,需经专家评审方可进行微更新改造。
- 三级保护村:地方性特色村落,鼓励活化利用,支持文旅融合项目试点。
3. 强化责任主体与协作机制
条例应明确规定政府、村集体、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的责任分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财政支持、监督考核;
- 乡镇政府:承担日常巡查、信息上报、政策宣传职责;
- 村委会:组织村民议事、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具体措施;
- 第三方机构:引入专业团队提供技术咨询、评估服务。
4. 完善资金保障与激励政策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包括:
- 中央与地方财政专项资金配套;
- 设立村庄保护专项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 对积极参与保护工作的农户给予税收减免、信贷优惠等激励。
5. 制定严格的审批与处罚机制
所有涉及村庄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报批,未经许可不得动工。对于违规行为,条例应设定清晰的法律责任,如:
- 擅自拆除历史建筑,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 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长期不履行保护义务的村委会,可由上级部门进行问责或调整负责人。
三、实施路径:从立法到落地的全流程管理
1. 立法先行:推动地方人大立法进程
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率先出台《村庄保护工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形成地方性法规。同时,国家层面应尽快修订《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将村庄保护纳入法治轨道。
2. 数字赋能:搭建智慧监测平台
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影像识别技术和物联网设备,建立“一村一档”数字化档案库,实现对村庄建筑、环境、人口变化的动态监控。例如浙江安吉县已试点“数字村落地图”,实时预警违建行为,效果显著。
3. 社会共治:激发村民内生动力
通过开展“最美乡愁守护人”评选、举办乡土文化节等活动,增强村民的文化认同感和责任感。同时,鼓励成立村级保护理事会,让村民成为保护工作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
4. 教育培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定期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村庄保护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讲解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实操技能,提高基层干部的专业素养和执行力。
5. 考核评估:建立长效机制
将村庄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标准,如:
• 村庄风貌保存率 ≥90%;
• 年度投入资金占财政预算比重 ≥2%;
• 村民满意度调查得分 ≥85分。
四、典型案例参考:浙江松阳经验与云南沙溪实践
1. 浙江松阳县:整县推进传统村落保护
松阳县在全国率先实施“全域传统村落保护计划”,累计投入超30亿元,完成26个重点村的整体保护与活化利用。其成功经验在于:
•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双轮驱动;
• 成立县级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中心;
• 推出“非遗工坊+民宿集群”发展模式,带动就业增收。
2. 云南沙溪古镇:生态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
沙溪古镇依托剑川古城遗址资源,通过严格控制游客数量、推行低碳交通、推广绿色建筑等方式,实现了保护与发展双赢。该地的做法值得借鉴:
• 实行“限流+预约制”管理;
• 所有新建项目须符合当地风貌规范;
• 设立村民合作社,收益反哺保护事业。
五、未来展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村庄保护新生态
《村庄保护工程管理条例》不仅是法律工具,更是文化传承的载体、乡村振兴的抓手。未来应进一步深化以下几个方向:
- 推动条例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形成政策合力;
- 探索“保护+产业”模式,让古村焕发新生机;
- 加强国际交流,吸收国外乡村遗产保护先进经验;
-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只有将制度建设、技术创新、群众动员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村庄保护的长效化、规范化和人性化,让每一座村庄都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