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构建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提升项目质量与安全
在国家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背景下,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然而,近年来频发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以及腐败问题暴露出当前工程管理监督体系存在诸多短板——如责任不清、流程脱节、技术手段滞后、执法力度不足等。因此,如何有效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成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大课题。
一、强化制度设计:完善法规标准与权责划分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的第一步是夯实制度基础。应加快修订和完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责任边界,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问责机制。同时,制定更具操作性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尤其针对智能建造、绿色建筑、BIM技术应用等领域,出台配套实施细则,避免“重形式轻实质”的执行偏差。
此外,建议设立全国统一的工程项目数据库平台,实现从立项、招投标、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数据归集与动态追踪,为监督管理提供权威依据。通过数字化手段固化流程节点,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从根本上杜绝“人情审批”“暗箱操作”等问题。
二、推进科技赋能:打造智慧化监管新生态
传统人工巡查模式已难以满足现代大型复杂工程项目的监管需求。必须加快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工程监管中的深度应用。例如,推广基于物联网(IoT)的施工现场监控系统,实时采集塔吊运行状态、人员定位、扬尘噪声等数据;利用AI视频识别技术自动分析是否存在违规作业行为(如未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无防护);引入区块链技术保障工程资料的真实性与不可篡改性。
更重要的是,应推动“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打通住建、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的数据壁垒,形成跨层级、跨区域、跨行业的协同监管合力。通过大数据分析预警潜在风险点(如某地连续多起脚手架坍塌事件),提前介入干预,变被动响应为主动防控。
三、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工程建设管理监督不能仅靠政府部门单打独斗,必须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积极性。首先,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将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实施市场禁入或高额罚款。其次,鼓励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终身质量责任承诺制,增强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
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的技术支撑作用,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定期巡检和技术指导;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评估和合规审查,提高监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最后,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设置匿名投诉平台,对实名举报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优化执法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与威慑力
当前部分地方存在“重检查轻处罚”“以罚代管”现象,导致违法成本过低,难以形成震慑效应。为此,亟需改革执法体制,建立专业化、常态化的工程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取证设备和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程序合法。
对于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融资贷款等活动。同时,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减少人为干预,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真正让监管“长牙齿”。
五、注重能力建设:培育高素质监管人才
监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管理效果的好坏。应加强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重点提升政策解读、风险研判、数据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可通过与高校合作开设工程管理硕士班、组织现场观摩学习等方式,不断更新知识结构,适应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趋势。
同时,引导企业建立内部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和技能竞赛活动,营造“学技术、强本领”的良好风气。只有打造出一支懂政策、精业务、守纪律的高素质监管队伍,才能为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六、案例启示: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近年来,深圳市通过“智慧工地”平台实现了全市在建项目全覆盖监管,借助AI摄像头自动识别安全隐患,日均预警超千条,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浙江省推行“阳光招标”系统,所有项目在线开标、全程留痕,极大压缩了围标串标空间;北京市则试点“信用+监管”模式,将企业信用等级与监管频次挂钩,实现差异化精准治理。这些做法证明,只要制度设计科学、技术手段先进、执行落地有力,就能显著提升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的实际成效。
结语: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一步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企业履责、社会协同、科技助力多方联动。唯有坚持法治化、数字化、专业化、常态化发展方向,才能构建起覆盖全生命周期、贯穿各参与方的闭环监管体系,从根本上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助力中国从“基建大国”迈向“基建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