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费判决如何界定?法律与实践中的关键要点解析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管理费是项目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争议频发的焦点之一。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法治环境的日益完善,法院在审理涉及工程管理费的案件时,越来越注重事实认定、合同约定及行业惯例的综合考量。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工程管理费的判决究竟如何界定?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常见争议点、判例分析、实务操作建议等角度出发,深入探讨这一问题。
一、什么是工程管理费?其法律性质为何?
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单位为完成工程项目而发生的组织、协调、监督、现场管理等间接费用,通常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通讯费、资料整理费等。这部分费用并非直接用于材料或人工,而是服务于整个项目的高效运行。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法规,工程管理费属于“企业管理费”范畴,应纳入工程总造价之中。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模糊、预算编制不透明、审计标准不统一等原因,导致双方对是否应计入管理费以及金额多少产生分歧,进而引发诉讼。
二、工程管理费判决的主要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788条至第795条: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价款、支付方式、质量责任等,其中第793条规定了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结算的原则,为管理费的处理提供了基础框架。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第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即便合同无效,只要工程质量合格,仍可参照原合同计算管理费。
3. 地方性指导意见:如北京市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管理费收取标准,且无证据证明实际发生相关支出,则不应支持该项主张”。这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举证责任分配的重视。
三、常见争议点及裁判思路
1. 合同是否包含工程管理费?如何判断其合理性?
这是最核心的问题。如果合同明确列明管理费为固定比例(如按建安总价的2%-5%计取),且该比例符合行业惯例,则法院倾向于支持;反之,若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例如,在某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主张管理费按合同约定的4%计取,被告抗辩称该比例过高且无依据。法院经审查发现,该项目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文件中已载明管理费按建安总价3%计取,最终判决支持原告主张,理由是合同虽未单独列项,但招投标文件构成合同组成部分。
2. 管理费是否属于不可分割的成本?能否单独扣除?
实践中存在一种误区:认为管理费可以随意拆分或剔除。但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管理费作为企业运营成本的一部分,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因此,除非能提供清晰的财务凭证证明某部分费用确属非必要支出,否则不得单方面削减。
典型案例:江苏某公司诉某建设集团案中,被告要求扣减30万元管理费,理由是原告未提供相应人员工资表。法院认为,管理费系企业正常经营所需支出,仅凭缺乏个别票据不能否定其合理性,驳回被告请求。
3. 管理费是否受转包、违法分包影响?
根据《建筑法》第2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相关合同无效。此时,管理费是否还能主张成为焦点。
法院通常持如下立场:若非法转包行为导致工程质量受损或造成重大损失,管理费不予支持;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转包人并未从中牟利,管理费可适当予以认可,但一般会酌情调低比例(如从原合同的5%降至2%-3%)。
四、典型判例分析:三个不同情形下的判决结果
案例一:合同明确约定 + 工程合格 → 支持管理费
案情简介:A公司与B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约定管理费按建安总价的4%计取。后因工程款纠纷起诉至法院。B公司主张管理费过高,不应全部支持。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合同有效,且工程经验收合格,遂判决全额支持管理费主张。理由: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情形,且管理费比例在合理区间内。
案例二:合同未约定 + 无证据支撑 → 不支持管理费
案情简介:C公司承接某住宅楼项目,合同未提及管理费,结算时提出管理费100万元。C公司未能提供任何财务凭证或内部管理制度证明该费用真实发生。
判决结果:法院驳回该项请求。理由:举证不足,无法证实管理费的真实性与必要性,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案例三:违法分包 + 工程合格 → 酌情支持管理费
案情简介:D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给E公司,E公司在施工期间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但最终通过整改验收合格。E公司主张管理费按合同约定的3%计取。
判决结果:法院支持管理费,但将其比例下调至1.5%,并强调此系基于工程合格前提下的有限认可,体现司法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导向。
五、实务建议:如何避免工程管理费争议?
1. 合同起草阶段:细化管理费条款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 管理费计取基数(如建安总价、不含税价等);
- 具体比例或计算方法(百分比或定额标准);
- 是否含税、是否随进度调整;
- 争议解决机制(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或诉讼)。
2. 施工过程管理:保留完整证据链
包括但不限于:
- 管理人员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
-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水电缴费单据;
- 项目会议纪要、监理日志、影像资料;
- 企业内部财务报表中对应科目归集情况。
3. 结算阶段:提前沟通+专业审计
建议在工程结算前进行预审,邀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介入,形成书面意见,减少后期争议风险。同时,对于重大工程,可考虑引入公证机构对关键节点进行证据保全。
六、结语:工程管理费判决的核心逻辑
综上所述,工程管理费的判决并非简单地“有无”或“多少”,而是建立在合同效力、证据充分性、行业合理性以及司法价值导向的基础之上。未来的趋势将是更加精细化、专业化——法院不仅要看合同文字,更要看实际履行情况;不仅要查账目,还要看管理行为是否真实存在。这对工程建设各方都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
因此,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在项目启动之初就应重视管理费的设计与管控,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留痕、事后有据,才能真正实现工程管理费的合法化、合理化、规范化,从而降低法律风险,保障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