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建设工程管理机关如何提升监管效能与服务品质?
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县城作为连接城市与乡村的重要节点,其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项目发展日益成为地方政府关注的重点。然而,受制于资源有限、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制度执行不力等因素,许多县城建设工程管理机关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监管盲区、效率低下和服务缺失等问题。因此,县城建设工程管理机关究竟该如何系统化地提升监管效能与服务品质?这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命题。
一、明确职能定位:从“被动执法”转向“主动治理”
当前部分县城建设工程管理机关仍停留在传统“事后处罚”模式,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隐患、安全风险缺乏前置干预机制。要实现高效监管,必须首先厘清自身职责边界,建立以预防为主、全过程监管为核心的工作机制。
例如,可借鉴浙江“智慧工地”经验,在重点工程中推广实时视频监控、AI行为识别、BIM建模等数字化手段,实现对施工进度、材料使用、人员行为的动态追踪。同时,设立“项目管家”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接建设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流程指导和问题协调服务,变“找上门”为“送服务”,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复合型管理团队
人才是高质量管理的根本保障。许多县城管理机关存在编制紧张、专业不对口、培训机制缺失等问题,导致一线人员难以应对复杂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法规变化。
建议采取三项举措:
- 引进专业人才:通过定向招聘、校地合作等方式吸引土木工程、建筑经济、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毕业生进入基层岗位;
- 开展常态化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涵盖最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内容,并引入案例教学和模拟演练;
- 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管理人员给予职称晋升、绩效奖励或外出考察机会,激发队伍活力。
三、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
过去一些县城工程审批环节繁琐、周期长,影响项目开工进度。对此,应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推进流程再造与数据共享。
具体做法包括:
- 推行“联合审图”和“并联审批”,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审查等事项整合为一个窗口办理;
- 开发县级工程建设审批平台,打通住建、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的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实时互通;
- 实施“容缺受理+信用承诺”机制,对于非关键材料允许先批后补,提高审批效率。
四、创新监管方式:运用科技赋能精准治理
面对点多面广的县城建设项目,传统人工巡查难以全覆盖。应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工具提升监管精度。
比如:
- 部署智能传感器监测基坑变形、塔吊运行状态、扬尘浓度等指标,自动预警异常情况;
- 利用无人机航拍辅助隐蔽工程检查,减少人为疏漏;
- 构建县域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对参建单位实行红黄牌管理,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
五、加强协同联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县城建设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方利益主体,单一管理部门难以为继。必须打破行政壁垒,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的协同治理机制。
可尝试以下路径:
- 成立由住建、发改、财政、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县城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定期研判风险、统筹资源;
- 鼓励行业协会发挥桥梁作用,组织专家评审、技术帮扶和行业自律;
- 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造价审核和合规性评估,增强公信力。
六、注重民生导向:让管理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县城建设工程不仅是经济发展载体,更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关键抓手。管理机关不能只盯着“盖了多少楼”,更要思考“群众是否满意”。
为此,应:
-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如设立“市民开放日”,邀请居民参观在建项目,听取意见;
- 推行“阳光工程”公示制度,在工地显著位置展示设计图纸、施工进度、质量验收结果等信息;
- 设置投诉举报热线和线上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形成闭环反馈。
结语: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县城建设工程管理机关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唯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才能真正把“管得住”和“服得好”结合起来,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管理之路。未来,随着数字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县城工程管理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不是简单的技术升级,而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