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如何助力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
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海南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正加速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更好发挥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引领中的关键作用,海南省出台并不断完善《海南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制度设计不仅是对国家战略部署的积极响应,更是推动本地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
一、《办法》出台背景与政策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科技创新已成为区域竞争的核心驱动力。海南自贸港建设明确提出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而工程中心正是连接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应用的关键桥梁。
然而,在早期实践中,海南部分工程中心存在定位模糊、运行机制不健全、产学研协同不足等问题,导致其未能充分发挥应有效能。为此,《海南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于2023年正式发布,并在2024年进行了修订完善,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中心的质量与实效。
该《办法》的出台具有多重战略意义: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工程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二是构建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三是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确保资源向优质项目倾斜;四是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服务海南重点产业发展需求。
二、核心内容解读:五大亮点机制
1. 明确功能定位,突出产业导向
《办法》第一章第六条明确规定,工程中心应围绕海南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创新。例如,在生物医药领域支持细胞治疗、基因检测等前沿技术研发;在数字经济方面聚焦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这种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设定,有效避免了“重申报轻建设”的倾向,使工程中心真正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策源地。
2. 构建多元共建模式,打破主体壁垒
不同于传统单一依托高校或企业的模式,《办法》鼓励“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出三种主要建设方式:
- 企业牵头型: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配套单位组建,如海口药谷生物医药公司联合中科院南海所共建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高校主导型:依托省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如海南大学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共建海洋装备工程中心;
- 政府引导型:由省级主管部门统筹布局,如省科技厅联合澄迈县设立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平台。
通过灵活组合,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赢,极大提升了工程中心的市场化运作能力。
3. 建立绩效考核与动态调整机制
《办法》第十二条设立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涵盖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效率、人才培养成效、社会经济效益四个维度。每两年组织一次复评,实行末位淘汰制,对连续两次未达标的中心予以摘牌处理。
这一机制倒逼工程中心从“被动申报”转向“主动作为”,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氛围。据初步统计,2024年全省已有3家工程中心因绩效不佳被责令整改,同时新增5个高质量项目获批立项。
4. 强化资金保障与激励措施
《办法》明确财政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30%,并配套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于成功孵化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的工程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还允许工程中心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将部分科研成果作价入股参与收益分配,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例如,海南师范大学智能感知工程中心通过技术入股成立子公司,实现年营收超千万元。
5. 推动开放合作与国际化发展
针对海南地处东南亚区位优势,《办法》特别强调加强国际合作,鼓励与东盟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已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泰国朱拉隆功大学等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热带农业、海洋生态修复等领域研究。
此举不仅拓展了工程中心的视野与资源网络,也为海南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科技创新枢纽奠定基础。
三、实施成效与典型案例分析
自《海南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已建成省级工程中心87个,覆盖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多个重点领域。其中,海口市某动力电池材料工程中心通过自主研发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技术,打破了国外垄断,产品出口至欧洲市场,带动当地产业链升级。
另一个典型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的深海装备工程中心,依托国家深海基地平台,成功研制出自主可控的深海无人潜航器控制系统,填补国内空白,相关成果入选“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这些案例充分说明,《办法》的有效执行显著提升了工程中心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促进了区域经济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发展。
四、挑战与未来改进方向
尽管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在实践中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部分市县对工程中心重视程度不够,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高层次人才引进难,尤其是海外顶尖专家流动性受限;三是跨区域协作机制尚不成熟,资源整合效率有待提高。
为此,《办法》修订版提出以下改进方向:
- 建立省级统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跨部门问题;
- 设立“海南工程师计划”,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来琼创新创业;
- 探索建立工程中心联盟,推动资源共享、成果互认;
- 深化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流程在线申报、评审与监督。
预计到2027年,海南省工程中心数量将突破120家,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高地,为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五、结语:制度创新赋能科技自立自强
《海南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不仅是一项具体的管理制度,更是一种系统性的治理思维创新。它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的方式,破解了长期以来工程中心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了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跨越。
未来,随着海南自贸港制度型开放不断深化,该《办法》将持续迭代升级,成为中国地方科技创新治理现代化的典范样本。对于其他省份而言,其经验亦具重要借鉴价值——唯有将制度设计与实践需求紧密结合,才能真正释放科技创新的巨大潜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