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双准入管理规定如何落地实施才能确保安全与合规
在当前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加速、电网建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电力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日益增加。为保障施工安全、提升工程质量、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及各级电力监管部门相继出台《电力工程双准入管理规定》,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和人员必须同时满足“资质准入”与“能力准入”两项标准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然而,这一制度的真正落地执行仍面临诸多挑战:企业理解不到位、流程不清晰、监管缺位等问题普遍存在。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解读、实施难点分析、典型实践案例以及优化建议五个方面系统阐述电力工程双准入管理规定的落地路径,助力行业实现从“纸面合规”向“实质合规”的转变。
一、政策背景:为何要推行双准入制度?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电力工程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一些中小型项目因承包方资质不足、人员技能薄弱导致重大伤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应急管理部统计,2023年全国电力施工领域共发生事故17起,其中超过60%涉及无证上岗或超范围作业。这暴露出传统管理模式中对“人”与“单位”双重风险控制不足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电力工程双准入管理规定》应运而生。该规定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并在多个省份试点推广,其本质是构建“单位+个人”双维度准入机制,即不仅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还要评估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如特种作业操作证、岗前安全培训合格证明)。这种“两道防线”的设计,旨在从源头上杜绝“带病入场”现象,推动电力工程建设向规范化、专业化迈进。
二、双准入管理规定的核心内容解析
1. 资质准入:施工单位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相关文件,并在省级电力监管平台完成备案登记。对于特定类型工程(如变电站改造、高压电缆敷设),还需取得专项资质许可。
2. 能力准入:所有进场人员需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并接受岗位技能培训。关键岗位如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员等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此外,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实操能力测评,确保“证照合一”而非“纸上谈兵”。
3. 动态监管机制:建立电子化台账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各单位及人员的准入状态。一旦发现资质过期、证书造假或违规行为,立即暂停其入场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部分试点地区已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数据互通,提升监管效率。
4. 责任主体明确: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履行监督职责。三方需签订责任书,形成闭环管理链条。若发生安全事故,将依法追责至具体责任人,避免推诿扯皮。
三、当前实施中的主要难点分析
1. 信息不对称与执行偏差:部分地方电力主管部门对新规理解不深,存在“重形式轻实质”倾向,仅检查纸质材料而忽略实际操作能力验证。一些施工单位利用信息壁垒伪造材料,蒙混过关。
2. 流程繁琐影响效率:双准入流程涉及多个部门审批(住建、应急、人社等),部分项目因等待资质认证延误工期,引发业主不满。尤其在抢修类工程中,临时用工频繁,难以严格执行前置审查。
3. 监管力量薄弱:基层电力监察队伍编制有限,难以覆盖大量分散的小型项目。加之缺乏智能化工具支撑,人工核查成本高、准确性差,导致监管流于表面。
4. 培训资源分布不均:偏远地区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机会少,取证难度大。部分地区存在“培训走过场”现象,学员未掌握真实技能便获得证书,削弱了准入制度的实际效果。
四、典型案例分享:某省电力公司成功实践路径
以江苏省某市供电公司为例,自2024年起全面推行双准入管理。他们采取以下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 搭建数字化平台:开发“电力工程双准入管理云平台”,集成企业资质查询、人员信息录入、在线考试、动态预警等功能,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 推行“白名单”机制:对连续两年无不良记录的优质施工企业实行“白名单”管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反之则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资格。
- 强化过程监督:在施工现场设置AI摄像头,自动识别未佩戴安全帽、无证作业等行为,并即时推送警报给项目负责人。
- 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公安、人社、住建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每月随机抽查5%以上在建项目,形成震慑效应。
半年内,该市电力工程安全事故同比下降43%,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此案例表明,科技赋能+制度创新+严格执法是双准入落地的关键抓手。
五、优化建议:让双准入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1. 加强顶层设计,统一标准:建议国家层面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类工程的准入门槛、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减少地方执行差异。
2. 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打通住建、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接口,实现资质证书、职业资格、社保缴纳等信息实时比对,防止虚假申报。
3. 建立激励机制:对落实双准入做得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政策倾斜(如优先推荐参评优质工程奖、税收减免等),激发内生动力。
4. 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加大对县级电力监察机构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和智能识别设备,提升一线执法水平。
5. 强化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开设电力工程安全管理课程,设立区域性实训基地,解决偏远地区人员培训难问题。
结语
电力工程双准入管理规定不仅是制度创新,更是安全文化的重塑。它要求我们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防”,从“被动监管”走向“主动治理”。唯有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真正筑牢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底线,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