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转包有无管理费?法律与实务中的关键问题解析
在建筑行业中,转包行为长期存在且屡禁不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等相关规定,转包被明确界定为违法行为,但实践中仍有许多承包单位通过“挂靠”“分包”等形式规避监管,并收取所谓的“管理费”。那么,建设工程转包中是否存在管理费?这种费用是否合法?如果存在,其性质如何认定?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司法实践和实务操作三个维度深入剖析这一问题。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转包?
根据《建筑法》第28条的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所谓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在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将整个工程或大部分工程交由第三方完成,且不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承担实质性责任的行为。
常见的转包形式包括:直接将项目整体转让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以内部承包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实则由他人施工;通过虚假分包掩盖实质转包等。这类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二、转包中是否有管理费?为什么会产生?
现实中,许多转包行为并非完全无偿,而是伴随着“管理费”的收取。这种费用通常表现为:
- 转包方按工程总价的一定比例(如3%-10%)向实际施工人收取“管理费”;
- 有时以“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等名义变相收取;
- 也有部分项目中,转包方仅象征性收取少量费用,甚至零收费。
产生管理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规避法律责任:名义上的承包单位希望通过收取管理费来证明其仍在“管理”,从而试图对抗法律对转包的否定评价。
- 获取非法收益:部分企业利用资质优势,在没有实质性投入的情况下赚取差价。
- 行业潜规则:某些地区或领域形成习惯做法,认为只要收了管理费就等于“合法分包”,实则是对法律的误解。
三、法律视角:管理费是否有效?
这是整个问题的核心。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转包行为的态度是明确禁止的,而管理费作为转包关系中的经济表现,也受到严格限制。
1. 合同效力判断:无效合同中的费用条款
依据《民法典》第506条及《建工司法解释(一)》第1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若一方以转包方式将工程交予他人施工,即便双方签订了包含管理费条款的协议,该协议因违反《建筑法》第28条,应被认定为无效。
在此情形下,法院通常不会支持管理费的支付请求。例如,在(2021)最高法民终字第XXX号判决中,法院指出:“转包行为本身违法,无论是否约定管理费,均不影响合同无效的认定,且管理费属于非法所得,不应予以保护。”
2. 是否构成“违法所得”?
管理费本质上是转包方基于其名义身份所获得的非法收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8条及《刑法》相关规定,此类收入可被追缴并处以罚款。实践中,住建部门一旦查实转包行为,往往会责令退还已收取的管理费,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 实际施工人的权益保护
虽然转包合同无效,但根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3条,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此时,若原承包单位已经收取管理费,则这部分资金应视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实际施工人或用于清偿债务。
四、司法实践:各地法院的态度差异
尽管国家层面有统一规定,但在具体案件处理中,不同地区的法院对管理费的态度存在一定分歧:
1. 支持返还型(主流观点)
多数法院采纳“合同无效 + 不当得利”逻辑,要求转包方返还管理费。如江苏省高院在(2020)苏民终XXX号案中明确表示:“转包系违法行为,管理费不具备合法性基础,应予返还。”
2. 部分支持型(谨慎态度)
个别法院考虑到实际施工人确实提供了劳动和技术服务,允许扣除合理成本后保留部分管理费。但这属于极少数例外情况,且需严格举证证明存在真实劳务投入,否则仍会被认定为无效。
3. 完全否认型(极端案例)
有些基层法院甚至直接认定管理费为“非法利益”,一律不予认可,连带其他相关费用也不予保护。这类判决虽少见,但反映出监管趋严的趋势。
五、实务建议:如何应对转包中的管理费争议?
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还是实际施工人,在遇到转包涉及管理费的问题时,都应采取如下策略:
1. 对于承包单位:
- 切勿试图通过收取管理费掩盖转包事实,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甚至刑事责任。
- 如已被查处,应及时主动配合整改,退还管理费,争取减轻处罚。
2. 对于实际施工人:
- 若发现被转包,应尽快收集证据(如合同、付款记录、施工资料),准备起诉主张工程款。
- 同时可申请法院查封或冻结管理费账户,防止财产转移。
3. 对于发包单位:
- 加强合同审查,杜绝转包条款,避免承担连带责任。
- 发现疑似转包行为,应及时向住建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未来趋势:数字化监管与合规转型
随着智慧工地、BIM技术、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发展,建设工程领域的透明度不断提升,转包行为越来越难以隐藏。住建部近年来持续推进“黑名单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对违规收取管理费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可以预见,未来对转包及其衍生管理费问题的治理将更加严格。企业必须从源头上杜绝转包行为,转向合法合规的总承包模式、专业分包或联合体合作等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结语
建设工程转包中存在管理费的现象普遍存在,但从法律角度看,这种费用不具备合法性基础,属于非法所得,不得主张保护。无论从合同效力、司法裁判还是行政监管的角度出发,都应坚决抵制此类行为。对于从业者而言,唯有遵守法律法规、强化合规意识,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