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如何保障建筑质量与安全?
甘肃省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省份,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等领域持续加大投资力度。为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甘肃省于2023年修订并正式施行《甘肃省建设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立足本地实际,融合国家最新政策导向,构建起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成为全省建筑行业依法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
一、《条例》出台背景:从“粗放增长”走向“精细管理”
长期以来,甘肃省内部分建设项目存在审批流程繁琐、施工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和农村建房领域,违规操作、无证施工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此,省政府组织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调研,历时两年完成条例起草工作,旨在通过法治手段实现从“重速度”向“重质量”的转变。
《条例》明确指出,建设工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压实政府监管职责,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协同治理格局。这一理念的提出,标志着甘肃省建筑工程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二、核心内容解读:六大重点条款助力高质量发展
1. 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度
《条例》首次确立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要求其在项目立项、设计审查、招标投标、竣工验收等环节全程参与,并签署书面承诺书。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法人代表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此举有效破解了以往“谁施工谁负责、谁建设谁不管”的责任模糊难题。
2.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强制推行
针对施工现场乱象,《条例》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均须按照《甘肃省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包括围挡设置、扬尘控制、材料堆放、临时用电等关键节点。未达标者不得开工或暂停施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同时鼓励采用BIM技术、智慧工地平台进行动态监控,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3.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与信用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杜绝虚假检测报告,《条例》建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省级备案制度,实行“黑名单”管理。一旦发现伪造数据、篡改结果等行为,一律吊销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示。此外,将检测机构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与招投标资格挂钩,倒逼行业自律。
4.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条例》创新性引入“双控机制”,即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风险辨识、评估、预警和处置全流程管理。施工单位须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季度向属地住建部门报送隐患清单及整改情况。对于拒不整改或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5. 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鉴于农村建房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条例》专设章节规范农民住宅建设行为,明确乡镇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实行“五个必须”原则:必须报批、必须聘请专业人员设计、必须使用合格建材、必须接受监督检查、必须办理竣工验收。违反者将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追究。
6. 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与信息公开透明化
《条例》强调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要求省住建厅牵头建设“甘肃省建设工程监管服务平台”,整合项目审批、质量安全巡查、信用评价、投诉举报等功能模块,实现“一网通办”。同时,公开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监理记录、检测报告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公众参与感和满意度。
三、实施成效初显:以法治之力护航建筑事业行稳致远
自《条例》施行以来,甘肃省住建系统累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2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7起,责令整改项目63个,约谈企业负责人32人次。2024年上半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35%,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达92%以上,表明法规落地见效明显。
典型案例方面,兰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情况下擅自开工,被依法处以罚款50万元,并列入失信名单;临夏州某乡镇因忽视农房安全导致墙体坍塌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警示作用显著。
四、未来展望:迈向智能化、绿色化、可持续发展的新时代
面对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和“双碳”目标压力,《条例》还预留了政策接口,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节能改造等新技术应用。下一步,甘肃省拟围绕《条例》完善配套细则,如《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甘肃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等,逐步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法规体系。
同时,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确保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优化审批流程,探索“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法治引领、科技赋能、多元共治,甘肃正努力打造全国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陇原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