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严禁忽视质量控制与安全规范,这些行为必须杜绝
在现代工程建设领域,工程管理不仅是项目成败的关键,更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环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管理者因追求进度、成本或短期利益,往往忽视了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规范,导致工程质量隐患频发、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本文将深入剖析工程管理中“严禁”的几类典型行为,结合典型案例与法规要求,揭示其危害,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旨在为工程管理者提供警示与指导。
一、严禁盲目赶工,牺牲质量换取工期
在许多工程项目中,尤其是政府投资或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工期压力常常成为管理者的首要考量。一些项目经理为了迎合上级考核指标或业主的急迫需求,不惜压缩合理施工周期,甚至强行要求工人加班加点,无视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这种“以量代质”的做法看似能加快进度,实则埋下了严重的质量隐患。
例如,某市地铁建设项目中,施工单位为赶工期,在混凝土浇筑后未达到设计强度就进行模板拆除,导致结构出现裂缝;另一案例中,某高速公路桥梁预制梁安装过程中,因工人疲劳作业且未按规范进行吊装校准,造成梁体偏移,险些酿成重大事故。这些事件不仅耗费大量返工成本,更严重损害了公众对工程质量的信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因此,工程管理者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科学编制进度计划,预留充足的工序间歇时间,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应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杜绝“重进度、轻质量”的错误倾向。
二、严禁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降低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然而,在一些中小型施工企业或项目中,仍存在“安全投入可有可无”、“出了事再补救”的侥幸心理。这类行为主要表现为:不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栏杆)、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不执行高风险作业审批程序等。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建筑施工引发的安全事故中,约60%以上与安全管理缺失直接相关。例如,某地住宅楼工地因未设置临边防护,一名工人不慎坠落身亡;另一项目因塔吊基础未按方案加固,突发倾覆造成多人伤亡。这些悲剧暴露出部分管理者对安全生产的漠视,也反映出监管机制的漏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工程管理者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现场巡查与应急演练,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此外,应加大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禁违规分包转包,削弱项目管控力
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运作离不开清晰的责任边界。但在实践中,一些总承包单位为了规避风险或获取额外利润,常将主体工程或关键部位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甚至采取“层层转包”方式,导致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失控、责任不清。
此类现象在房建、市政、水利等领域尤为突出。例如,某商业综合体项目中,总包方将幕墙工程非法分包给一家无资质的小公司,结果因材料不合格、施工工艺粗糙,导致外墙脱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最终被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更有甚者,个别项目因分包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工程管理者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签订规范合同,明确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加强过程监督,避免“以包代管”现象。同时,应建立统一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过程可视化管控,提升整体执行力。
四、严禁数据造假,伪造验收资料
工程质量的可靠性依赖于真实、完整的施工记录和检测数据。但现实中,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为逃避检查、掩盖问题,铤而走险,篡改试验报告、编造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伪造签字盖章等虚假行为,严重破坏了工程管理的公信力。
典型案例显示,某省级重点公路项目中,监理单位发现混凝土试块强度不达标,却默许施工单位更换样品重新送检,最终通过验收。事后经第三方复核才发现该路段存在结构性缺陷,不得不进行全面返修,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类似行为不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关于“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规定,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为此,工程管理者应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推行电子化档案管理,利用BIM技术、物联网传感器等手段实现施工全过程留痕,杜绝人为干预空间。同时,应加强对监理、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氛围。
五、严禁忽视环保要求,污染环境扰民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绿色施工已成为新时代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然而,一些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仍存在扬尘污染、噪声超标、废水直排、固体废弃物乱堆等问题,既违反环保法规,也引发群众投诉,影响企业形象。
例如,某城市中心区开发项目夜间施工噪音过大,扰民严重,被市民多次举报;另一工地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导致周边空气质量指数连续多日超标,被环保部门约谈并处罚。这说明部分管理者仍未将环境保护纳入项目管理范畴,缺乏系统规划和主动作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对环境造成污染。”工程管理者必须制定专项环保方案,配备洒水车、围挡、隔音屏障等设施,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实现绿色低碳施工。
结语:筑牢底线思维,构建长效机制
工程管理严禁的行为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环环相扣。一旦某个环节失守,就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管理者不仅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更要从制度上完善机制,从技术上提升水平,从文化上营造氛围。
建议各级主管部门持续加强执法检查,推动智慧工地建设,鼓励企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质量安全管理;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责任意识和职业操守。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工程管理由“被动应付”向“主动预防”的转变,打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