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如何落地执行才能保障施工安全?
在建筑行业飞速发展的今天,安全生产始终是悬在从业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复杂结构和地下空间开发的日益增多,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数量显著上升,其安全管理难度也不断加大。为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应运而生,成为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性文件。
一、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该办法于2009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旨在通过规范危大工程的识别、论证、方案编制、审批、实施及验收全过程管理,构建一套科学、系统、可操作的安全管控机制。其核心目标在于:
1. 提前识别风险源头,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
2.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压实项目部、监理单位、专家团队等多方责任链条;
3. 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流程,减少人为失误和随意性操作。
二、什么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根据办法规定,危大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较高安全风险,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或虽未超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周边环境敏感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2.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跨度18米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²、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以上的起重吊装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
4. 拆除爆破工程:涉及建筑物拆除、爆破作业等高风险活动。
5. 其他特殊工程:如幕墙安装、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大型钢结构拼装、隧道掘进等具有显著技术难度和潜在危害的工序。
三、如何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
办法明确要求对危大工程实行“五步走”管理法,确保每个环节都责任到人、程序到位:
第一步:专项方案编制与论证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工程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如深基坑深度≥5米、模板支撑高度≥8米),还需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意见,作为后续施工依据。
第二步:严格审批与交底制度
方案需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向作业班组进行详细技术交底,确保一线工人清楚作业要点、风险点和应急措施。此阶段常见问题包括交底流于形式、记录不完整、未覆盖所有岗位人员等,需引起高度重视。
第三步:现场监督与过程控制
施工期间,专职安全员必须每日巡查,重点检查支护结构稳定性、设备运行状态、人员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监理单位应旁站监督关键节点(如模板支架搭设完成、混凝土浇筑前、起重吊装前)。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严禁带病作业。
第四步:阶段性验收与监测预警
危大工程完成后,须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联合组织验收,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结构性能评估。对于深基坑、高边坡等持续变形风险高的工程,应设置自动化监测系统(如位移传感器、倾斜仪),实时上传数据至智慧工地平台,实现早期预警。
第五步:总结归档与经验反馈
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全套资料(方案、论证报告、交底记录、影像资料、验收文件等)归档备查。同时,开展事后复盘分析,提炼成功经验和教训,用于优化后续类似项目的管理策略,形成PDCA循环改进机制。
四、当前执行中的主要挑战
尽管办法出台多年,但在实际推进中仍面临诸多现实困境:
1. 企业重视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将危大工程视为“成本负担”,存在侥幸心理,简化流程、压缩投入;
2. 专家资源短缺:尤其是地方性城市,高水平专家稀缺,导致论证质量参差不齐;
3. 监管手段滞后:传统人工巡查难以覆盖全部风险点,信息化水平不高,缺乏智能预警能力;
4. 基层执行力弱:一线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技术交底不到位、违章指挥现象依然存在;
5. 法律追责难: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划分模糊,往往难以追究到具体责任人,削弱了制度威慑力。
五、推动落地见效的实践路径
要让《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真正发挥实效,必须多措并举、协同发力:
1. 强化法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
住建部门应定期开展普法培训,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将危大工程管理纳入企业年度考核指标。对屡次违规的企业,依法依规顶格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2. 构建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
建立省级统一的危大工程专家数据库,实行积分制评价和淘汰机制,确保专家队伍的专业性和公正性。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参与评审工作,提升技术权威性。
3. 推广数字化监管工具
推广使用BIM+物联网+AI的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在危大工程关键部位部署摄像头、传感器,自动识别违规行为(如未佩戴安全帽、超载作业),并通过APP推送预警信息给管理人员。
4. 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开展面向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的专项技能培训,特别是针对复杂工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推行“红黑榜”制度,对优秀案例予以表彰,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5. 建立事故倒查机制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启动追溯机制,逐层核查各环节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程序跳过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做到“一事一查、一查到底”。
六、结语:从制度设计走向本质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守护生命安全的生命线。它要求我们不仅要“有章可循”,更要“遵章必严”;不仅要“纸面合规”,更要“实质达标”。唯有将制度内化为企业文化、外化为日常行为,才能真正实现从“被动防御”到“主动防控”的转变,筑牢建筑行业的安全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