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如何落实与执行才能确保工程安全与合规
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公路与水运工程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长远发展。为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修订并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责任体系。然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何将《规定》真正落地生根、转化为高质量工程成果,是当前行业面临的核心挑战。
一、明确责任主体:构建权责清晰的质量管理体系
《规定》首先强调了“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施工单位承担直接责任,监理单位履行监督职责,勘察设计单位提供技术保障。这种分层分类的责任划分,有助于避免推诿扯皮现象,推动各方形成质量共识。
例如,在某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由于前期未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职责边界,导致混凝土强度不达标问题反复出现。通过严格执行《规定》,该省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专项培训,细化各单位质量手册,并引入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独立评估,最终实现了质量隐患的有效闭环管理。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从源头到末端的动态管控机制
《规定》提出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管链条,包括事前审查、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三个阶段:
- 事前审查:严格把关项目审批、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环节,杜绝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设计缺陷遗留问题。
- 事中控制:推行关键工序旁站监理、隐蔽工程影像记录、材料进场抽检等制度,实现过程留痕、可追溯。
- 事后评价:开展竣工验收后质量回访,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对不合格工程实行终身追责。
以长江某航道整治工程为例,施工单位利用BIM技术和智能监测设备实时上传数据至省级质监平台,监管部门可通过大数据分析提前预警潜在风险点,如边坡位移异常、结构应力超标等情况,从而实现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
三、创新监管手段:数字化赋能提升治理效能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规定》鼓励采用信息化、智能化工具提升质量监管效率。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试点应用“智慧工地”管理系统,集成视频监控、物联网传感器、AI识别等功能,实现对施工现场人员、设备、环境的全方位感知。
某市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改扩建项目中部署了基于区块链的质量数据存证系统,所有检测报告、试验记录均上链存储,确保信息不可篡改、来源可查。这不仅增强了政府监管的公信力,也为后期审计、责任认定提供了坚实依据。
四、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提质增效
《规定》指出,应建立健全质量奖励机制,对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绿色建造示范工程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如优先推荐参与政府采购、降低履约保证金比例等。同时,对屡次发生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近年来推行“质量信誉积分制”,根据企业在建项目的质量表现动态调整其信用等级,结果与招投标评分挂钩。数据显示,自实施以来,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由87%提升至96%,有效引导企业从“要我管”向“我要管”转变。
五、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高素质监管队伍
高质量的监管离不开专业人才支撑。《规定》明确要求各级质监机构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执法人员对新技术标准的理解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此外,还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填补行业高端技能缺口。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每年举办“质量监督大比武”活动,涵盖理论考试、实操演练、案例分析等多个模块,既检验了基层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也促进了经验交流与共同进步。
六、深化协同治理: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工程质量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社会治理问题。《规定》倡导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共治机制。例如,设立公众举报热线、开通微信公众号留言功能,接受社会各界对工程质量的监督;鼓励行业协会发布行业自律公约,推动形成良性竞争氛围。
福建省某港口码头项目因周边居民投诉噪音扰民引发关注,当地质监部门迅速响应,联合环保、住建等部门召开听证会,公开整改方案,赢得了群众理解和支持,体现了“阳光监管”的治理理念。
结语:让《规定》从纸面走向地面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是我国交通领域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石。唯有通过压实责任、科技赋能、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和多元协同,才能真正将《规定》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质量成效。未来,随着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加快,我们有理由相信,一条条畅通无阻的公路、一座座安全可靠的桥梁,将成为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最坚实的底色。





